私人住宅房产可用于商业经营吗

私人住宅能否用作商业经营,首先需视该种商业用途是否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如无相关禁止性规定,还需看是否违反小区管理规约的规定;如不违反规约,还需取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 。《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
扩展资料:
【私人住宅房产可用于商业经营吗】普通住房: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 。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
5、首次上市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均视同普通住宅 。
私人住宅可以办营业执照吗私人住宅可以办营业执照 。营业业执照办理需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等文件,私人住宅也是属于经营场地,理论上是符合的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
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主体类型;
(三)经营范围;
(四)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五)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
(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
除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登记下列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姓名及居所;
(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
(四)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姓名、住所、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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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可以经商吗?物业没有权力不让业主在小区内经商,只要不改变房屋使用细致就可以 。业主在小区内部经商,物业本身无权干涉 。但是根据国家法律,私人进行商业活动,必须取得相关证照 。物业可以查是否具备经商条件,是否证照齐全 。证照齐全,物业不能管 。没有证照,属于违法经营,这个物业就可以管了 。
法律分析
业主不得随意改变住宅的居住用途 。如果需要改变住宅的用途,首先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如要符合国家卫生、环境保护的要求,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等,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同时,还要征得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物业有统一的管理规约,还要保证其他业主的权益的 。住房性质一般可分为商品房、房改房、集资房三类 。常说的房价高指的就是其中的商品房了,这三类住宅不仅基础定义不同,还有不同的限制条件 。商品房: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的自用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 。集资房:是指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全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者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办法 。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综上所述,只要业主不改变住房性质,就可以在小区内经商,物业无权管理 。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
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一)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为行政机关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