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怎么填 公司章程怎么写( 二 )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第二十三条董事任期年(每届最长不超过3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董事参加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参加,可由董事或股东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参加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主待 。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议定事项须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方可作出,但对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八)、(九)项作出决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或代理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第二十八条公司设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
第六章监事会
第二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
第三十条监事会由监事3名组成(不得少于3人,单数),其中职工代表 名 。监事任期为三年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第三十一条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
第三十三条监事会所作出的议定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 。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 。
第三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①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②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③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
第三十七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
第三十八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
第三十九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
第四十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