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什么( 二 )


证明人和担保人有没有区别有区别 。证明人只是对双方的借款行为的真实性加以证明,如果到时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借款的,与证明人无关,仍应由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而担保人则需要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如果是一般保证的,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