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童工违反了哪些法

招童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两部法律 。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招童工违法吗收童工犯法 。
我国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查验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否则可能会因使用童工而被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
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一百零一条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使用童工违反什么法律?招收 童工 的行为是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的行为,行为人毫无人性可言,童工是未成年人,是还没有满十六周岁,还应该是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以后有可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的人,那么关于使用童工违反什么法律?一、招童工违反了什么法律我国目前为止有两部法律明确禁止用 人单位使用童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十五条规 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 成年人 。”(2)《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国务 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 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 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 年人 。”上述两部法律是禁止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 一旦违反,必将招致一定的法律后果 。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 营业执照。(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 ,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情节严重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定罪处罚 。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 法规 ,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 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招用童工久治不绝的社会三因素1、经济落后和观念制约是产生童工问题的土壤温岭查处的童工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来自包括贵州、湖北、云南等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省份,其中95%以上都有1-2个兄弟姐妹,甚至更多,家庭经济情况或是只够温饱或是不甚宽裕 。“读书不如打工”的观念在这些地方、这种环境、这类家庭中不断蔓延,“外出打工”成为一种普遍的命运选择,而这又进一步加剧了“读书无用论”,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在贫困面前,一切道德法律都显得苍白无力 。对于没有文化程度或是文化程度较低的父母而言,让孩子外出打工挣钱、贴补家用是理所应当的事 。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让孩子打工是剥夺了孩子的教育权利、健康成长的权利,也没有认识到这样做让子女丧失了将来发展的机会,更没有认知到其行为已经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2、义务教育的“错位”是童工问题产生的外在因素中小学的辍学儿童是童工的主要来源之一 。温岭市2012年至2014年查处的122位童工中113人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占92.6% 。除了家庭因素和儿童个人因素外,低质量的教育更容易引起儿童辍学外出打工 。教育经费短缺、办学基本条件不能保障、教学质量偏低、学习成绩不好等等都会使家庭选择让孩子辍学工作 。3、社会救助机制不健全是童工现象反复的关键因素某些童工在这家企业被查出来清退了,刚被送回老家,一转身又跑回来在另一家企业打工 。政府部门简单的“围追堵截”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童工问题 。社会缺乏针对童工保护的完整的救助机制,如有效安置被解救童工机构、童工监护人法制教育制度、未完成义务教育的童工重返校园计划,复学童工助学帮助规定等,机制没有很好落实,童工没有更合理的安置途径,即使被送回原籍,很可能会再次选择成为童工 。用人单位 使用童工违反什么法 律?使用童工违反了刑法的规定,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还有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不仅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要依法对其违法的行为进行处罚,还有对童工的监护人进行处罚,没有尽到监护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