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代位继承在以下情况下发生: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 。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
【法律依据】
【代位继承在什么情况下发生】《婚姻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首先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遗嘱继承不发生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三、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 。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四、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
代位继承在哪些情况下发生、 代位继承 在哪些情况下发生 要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1、被代位 继承人 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 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 抚养 关系的继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 继承 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 转继承。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 。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 。二、如何办理代为继承的手续 1、如果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 身份证 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 2、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3、上述无论哪种情况,如果代为继承人系未成年人,则还必须由继承人的 监护人 出示 监护人证明 (派出所出具),不同地区的提供经过公证的监护人证明方可由监护人行使继承权 。以上是代位继承的办理手续的内容,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 法定继承人 一同按人均分得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 赡养 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在代为继承的情况发生后,作为代位继承人,如果发现您的代位继承权被其他继承人非法剥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来依法维护您的合法代位继承权 。在此过程中,您要注意收集好相关的 证据 资料,以便更好地维权 。
哪些情况下可以产生代位继承根据法律规定,产生代位继承的情况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什么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发生 代位继承 的情况: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 法定继承,对于被 继承人 已经立 遗嘱 处分的遗产,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未丧失 继承权。《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 继承 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