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户宅基地合并建房的如何确权

1、符合分户条件,私自建房,但是未分开居住的,只要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面积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的面积标准,就可以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
2、如果是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但是未分户,且没有经过宅基地批准,便私自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必须符合相关宅基地的规划,且还要经过该村经济集体组织的同意并进行公告无异议的,才可以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然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
3、这里要注意的是,按照规定只要你们现在的宅基地面积没有超出当地规定的两个户口能够拥有的宅基地面积之和,你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 。但如果你们现在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或者超出两个户口才能有的宅基地面积,那么你就无法申请了 。
农村宅基地一宅两户怎么确权"需要具体分析,一、如果有一宅两户的情形,也是可以再申请宅基地的 。对于有两户的这一宅基地上,最终只能有一个户口能够确权住着的房子宅基地 。
二、根据一户一宅原则,如果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则另一个户口可以再次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适用于保障农村居民的住房权利,对于一个户口而人数过多,需要进行分户,由此产生了多户一宅的情形 。为了充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利,自然要允许同一宅基地上的其他户申请取得新的宅基地 。"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
2021新规一宅两户宅基地确权1、房屋所有人已经进城落户 。
国家明确规定,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与承包地为由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也就是说,农民户口迁入城镇,但其依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甚至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正当享有的 。而且其原来合法获取的宅基地也予以确权登记 。
2、两种情况的一户多宅允许确权 。
国家明确规定,一户一宅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基本条件,不过现在的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时有发生,农村的房屋因继承而形成的一户多宅同样允许确权;另外一种是符合分户条件但并未分户,却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房子可在补办相关手续后确权 。
3、两种宅基地面积超标情况允许确权 。
宅基地面积超标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比较普遍,不过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已经明确规定,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之后没有扩大的,按实际面积确权登记;另外,农村建房占用宅基地面积超标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处理予以确权登记 。
4、两处宅基地使用面积没有超过标准的予以确权 。
以前农村的宅基地自愿是比较紧缺的,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村民为了解决子女的居住问题,就会另外申请宅基地建房,只要两处宅基地面积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就可以按照实际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三条 【城镇集体所有的财产权利行使】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农村宅基证确权一宅两户怎么确权一宅两户确权:
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 。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
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 。具体没收过程中有没有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 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