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解读下篇( 二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解读下篇】 10.什么是铁路建筑限界?
铁路建筑限界,是指一个和铁路线路中心线垂直的极限横断面轮廓 。在此轮廓内,除机车车辆和与机车车辆有直接相互作用的设备(车辆减速器、路签授受器、接触电线及其他)外,其它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均不得侵入 。铁路建筑限界是根据机车车辆运动的最大轮廓尺寸并考虑一定的安全余量而制定的 。限界尺寸一经规定不得随意缩小 。缩小限界或者其他物体进入限界都可能危及列车运行安全,导致行车事故的发生 。
11.条例对铁路线路附近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物体与铁路建筑限界的关系,作了怎样的规定?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 。”
对铁路建筑限界的管理,是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过去曾因进入建筑限界发生过行车事故 。对这种直接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否则有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行车事故 。因此,条例对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并且以列举的形式指出了铁路线路及其邻近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禁止进入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与机车车辆有直接互相作用的设备,如车辆减速器、路签授受器、接触电线以及其他保障铁路正常运行的设施设备,应当排除在本条规定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