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属于什么科目

利润分配属于权益类科目 。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 。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 。
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 。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 。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
利润分配属于什么科目利润分配属于“利润分配”科目,“利润分配”科目是用来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的 。利润分配下设以下明细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
利润分配属于什么科目 利润分配的简介1、利润分配属于权益类科目 。
2、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 (通常为年度) 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1) 以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加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即企业全部所得额,以此为基数,在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前,按规定对企业的联营者、债权人和企业的免税项目,采取扣减的方法进行初次分配 。所扣除的免税项目主要有:分给联营企业的利润、归还基建借款和专用借款的利润、归还借款的利润、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以及企业各种单项留利(如留给企业“三废”产品的净利润、国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留给企业的利润) 等 。对于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在进行税前利润分配后,应在承包经营期内按承包合同规定的形式 (上交利润递增包干,上交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等) 上交承包利润,不再计征所得税和调节税 。全部所得额扣除初次分配后的余额,即为企业应税所得额 。
(2) 以企业应税所得额为基数,按规定的所得税率和调节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额,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再次分配 。应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即为企业留利 。
(3) 以企业留利为基数,按规定比率将企业留利转作各项专用基金 。
利润分配明细科目包括利润分配科目明细科目包括: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应付现金股利 。4、盈余公积补亏 。5、未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其借方表示亏损的金额或者对外分配的利润金额,贷方代表实现的净利润金额 。
利润分配和未分配利润的区别是什么?
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通常为年度)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1)以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加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即企业全部所得额,以此为基数,在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前,按规定对企业的联营者、债权人和企业的免税项目,采取扣减的方法进行初次分配 。
(2)以企业应税所得额为基数,按规定的所得税率和调节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额,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再次分配 。应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即为企业留利 。
(3)以企业留利为基数,按规定比率将企业留利转作各项专用基金 。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Undistributed profits)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或待分配的利润 。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 。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