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职处理是什么意思,停职是什么意思

本文目录
  • 1.停职是什么意思
  • 2.免职与撤职有什么区别
  • 3.双开处分是什么意思
  • 4.干部被免职后的待遇
停职是什么意思
免职,是指免去某人所担任的职务,一般是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免去某公职人员所担任的原职务,和停职与撤职不同的是,免职只是正常的人员或者职务调动,不存在惩罚或者警告意义 。免职与撤职的性质不同、提出主体不同、内容要件和处理程序也不同,所以不能混为一谈 。
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三十八条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
《公务员法》第三十九条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
《公务员法》第四十条 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
免职处理是什么意思,停职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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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职与撤职有什么区别
“免职”和“撤职”的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原则不同、处罚不同,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 。撤职指撤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纪律制裁方式 。
2、原则不同,免职属于干部任用的一种组织措施,不是纪律处分 。撤职是对于违犯公务员的纪律的公务员的一种纪律处分 。
3、处罚不同,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 。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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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职的提出主体:
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的主体有三类:一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 。
应由本级人民政府正职首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代表本机关签署,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二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 。对于由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发现有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等情况而需要撤销其职务的,可采取会议的方式决定问题 。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免职,百度百科-撤职
双开处分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免职处分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 。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不具有惩戒性 。免去现任职务,一般不影响级别和工作 。职务自行免除,级别和工资肯定要受到影响,有的还会丧失公职、失去工作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四条 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四)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五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组成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审理公务员的申诉案件 。公务员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核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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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被免职后的待遇
区别
1、含义上:撤职,是对于违犯公务员的纪律的公务员的一种纪律处分;免职,属于干部任用的一种组织措施,不是纪律处分;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