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设备包括哪些( 四 )


(一)经销单位应向邮电部电信政务司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1、申请报告 。报告中应写清设备产地、型号、数量、进口渠道等 。
2、营业执照(复印件) 。
3、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进口的批文、报关单及完税单 , 若委托其它单位进口的 , 应附上双方的协议或合同 。
4、申请进网设备的序号(移动电话机和无线寻呼机除外) , 要正规打印(一式三份) 。
5、申请进网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中文使用手册、维护手册、电路图等) 。
6、售后服务措施以及确保供应维修用备品、备件的证明 。
7、传真机、调制解调器、集团电话应随机附带生产厂家保修卡 , 保修卡中应明确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维修中心或指定维修站的地址、保修措施等 。
8、经销单位应提供申请进网的机型在邮电部指定检测单位已做的环境适应性和寿命试验报告 。
(二)邮电部电信政务司审核符合要求后 , 委托邮电管理局按规定比例进行抽样 , 同时通知检测单位安排进网检测 。
(三)检测单位收到抽样设备后 , 在15日内完成进网检测并报电信政务司 。
若经检测不合格 , 经销单位对全部设备整改后重新向邮电部电信政务司提出申请复测 。
【电信设备包括哪些】(四)进网检测合格后 , 经邮电部电信政务司全面审核 , 对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 在15日内颁发邮电部电信终端设备进网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