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证的坏处是什么

精神残疾办了证以后,视为智力障碍,在法律上就是限制或无行为能力人,有些事情你就做不了了,比如,你有一套房子,想卖了用钱,你自己卖不了,需要监护人帮你卖才行,别人欠了你的钱,你去法院起诉也不行,需要你的监护人替你起诉才行 。




经康复已脱残或残疾人死亡的,其本人或亲属或代理申办的单位、社区(村)委会应及时到乡镇、街道残联报告,由乡镇、街道残联向县(市、区)残联办理注销手续,交回《残疾人证》 。
精神残疾证的坏处没什么影响,只有好处,如果是真残疾,不是弄虚作假的话,残疾证有以下好处:
免除国家的一部分税收`
一、高考招生加分作用:以2005年江苏省地区的政策来说明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照顾录取政策规定第四条第五则: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招办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
(5)年满25周岁以上(1980年8月31日前出生者,下同),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残疾考生除出具报名时所需相关证件外,还须出具《革命军人伤残证》或由各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及第五条第六则: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招办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
(6)24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精神病人办残疾证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我是一个乡镇的民政办主任,也同时兼任镇残联理事长,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政策 。
精神病人办理了残疾证,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
残疾人两项补贴(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是对残疾人最基本的保障 。
残疾人共有七个类型,按重度程度来说,精神、智力以及肢体是最重度的残疾类别 。
各地方的政策标准不一样,在我们当地,精神残疾生活补贴每月六十元,护理补贴精神一级每月120元,二级每月80元 。
我是乡镇民政办主任,主要负责农村低保 。
关于低保的条件这里我就不详细说了,在农村低保的实际执行过程中,我的标准就三个:重病、重残以及家长是轻度残疾人孩子上大学 。
就是说,申请农村低保必须要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否则绝对不受理 。
很简单的一句话:不病不残为什么穷?
具体到精神残疾人,在我们镇的农村低保中,除极个别家庭条件特别优越外,精神残疾基本都享受有农村低保,而且都是低保一档或者二档 。
除低保档次外,一二级精神残疾和享受分类施保政策,每月增加低保金180元(低保一档每月360元) 。
精神病人,尤其是重度解释病人一般都需要长期服药 。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精神病人,我们当地每月给予100元的服药补贴 。
以上是精神残疾人办理了残疾证后可以享受的基本政策保障 。这应该也就是题主说的好处 。
至于精神病人办理了残疾证的坏处,我仔细的想了想,还真的没有觉得有什么坏处 。
最后还是那句话:我是一直专注三农,服务农村农民的基层微课堂,欢迎评论区交流探讨,也可以私信,我会尽心一一回复 。
首先如果精神病人办理残疾证的好处有:一是可以享受残疾人的补助,如果是一二级可以享受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三四级如果纳入低保的可以增发低保补助金 。二是有残疾证去医院看病住院的时候可以多保险5%的医疗费 。三是有残疾证可以享受景区门票打折或免费的政策 。
其次,要说坏处就是有一个残疾标签,但是这是个人的心理在作怪,我们认为残疾不可怕,重要的是心理 健康。
残疾证是残疾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只有办理残疾证才能享受残疾人相关权益 。
作为一名精神病人办理残疾证后可以享受到那些好处,整理如下:
1、一、二级重度精神残疾每年可以享受重度残疾护理补贴1200元,三、四级精神残疾是每年800元;
2、每年享受1500元的精神类药物补贴,但必须要到区残联指定的公立医院去买药;
3、一、二级重度残疾家庭如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水平的可以申请低保,如果家庭收入不符合低保申请标准的,残疾人本人是成年人的还可以单独分户申请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