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生柳怎样种植( 三 )


6月10日,采访人员来到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富升碳业有限公司,振农公司的讲师在“振农林能一体化项目路演会议”上向投资者介绍:振农将育苗基地的账户给合伙人(投资者)去买苗,合伙人将资金打入振农专门的育苗基地--“育苗合作社”,签订第一份合同《速生柳林木销售合同》;合伙人买了苗后由振农安排企业家来种植,三方并签订《能源林联合种植合同》 。如果合伙人身边有1000亩以上林地的老板可以介绍到振农公司合作,振农一次性奖励介绍人5万元人民币 。
为了获得合伙人和企业家的信任,会议结束后振农公司又带领大家参观了木炭制作工艺,并告诉大家这些木炭就是速生柳制作的 。
7月8日,上海市振农川沙服务站的经纪人杜先生、包女士、黄女士接待了采访人员 。
经纪人杜先生告诉采访人员:合伙人投资1万元生物质能源林,占股24.82%,预期两年收益7千元,一年期满退出,振农公司会按照预计年化收益22%结算至合伙人账户;合伙人投资2万元速生柳纸浆板材林,占股26.65%,预期3年收益2万8千元,一年期满退出,振农公司会按照预计年化收益24%结算至合伙人账户 。
经纪人包女士拿出一份已签好的合同给采访人员看,该合同由《速生柳林木销售合同》、《联合育林合同》和《关于的补充协议》组成,合同注明“合伙人占项目收益的26.65%” 。经纪人黄女士告诉采访人员,投资者通过银行转账把钱打给振农公司指定的买苗收款账户,打完款后拍照发给她,然后签订合同 。
经纪人黄女士还表示,如果要成为振农的经纪人,需要缴纳一万元的押金(给振农公司),建立服务站还要缴纳20万元的保证金给振农公司,这是不退的,振农公司要求(服务站)每个月要有50万元的业绩,开一次“路演大会”必须要有50万元的业绩,不然下次就不让你举办了 。
振农服务站一位老年投资者告诉采访人员:“我投资了10万元,放了3年期的,他(振农经纪人)告诉我3年可以获利46% 。”服务站内另一位女性投资者对振农公司的合作模式提出质疑:“合作社的人我不认识,至于他们怎么去安排,怎么去做,到时候万一拿不到钱我找谁去,我的钱一会儿打到山东,一会儿打到山西,一会儿打到太原,但是钱投资进去之后我没有和种植户发生任何关系 。”
经纪人是指为各种经纪活动牵线搭桥而从中收取佣金的个人或组织 。振农公司路演和振农服务站均出现经纪人,按照振农公司介绍,振农公司只是“进行资源整合,帮助、撮合合伙人和企业家合作”,振农公司本身就是从事“牵线搭桥”工作的,经纪人应当是振农公司的工作人员;但是,从经纪人定义上看,振农经纪人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振农公司举办的路演大会和振农服务站目的,都是希望投资人掏钱,投资人的钱是经过经纪人介绍打到第三方帐户上,如果经纪人是振农公司工作人员,则振农公司应当对投资人负责;如果经纪人不是振农公司工作人员,则经纪人对投资人负责 。振农公司将“接力棒”传递给经纪人意欲何为?
经纪人指定收款人“接力棒”转手成骗局
采访人员发现经纪人包女士拿出的《速生柳林木销售合同》签订方是“长阳丰福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而实际收款人是“战阴亮”,经纪人黄女士给的收款账户是“隆化县森琦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而实际收款账户却是“毛国菊、王凤琴、帅艳”的个人账户 。如果投资人与供苗方发生纠纷,那么承担民事责任的到底是收款人还是供苗方呢?打款账户是由振农公司指定的,《速生柳林木销售合同》振农公司给的,看来这些问题只有振农公司才能解释的清楚了 。
为核实资金的去向,采访人员联系了这份合同供苗收款方“长阳丰福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蒋先生 。蒋先生告诉采访人员他并不了解供苗、收款的事宜,公司也没有“战阴亮”这个人 。采访人员又联系了“隆化县森琦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刘先生,刘先生告诉采访人员:“毛国菊、王凤琴、帅艳不是我们合作社的,(振农使用的)合作社(印章)不止用我们一家,当时我们不懂,他让我们办合作社,然后把章交给他,我们以为他在骗取国家补贴什么的,在2016年的时候偶然一次机会看见一个合同,关于我合作社的(收款、卖苗),我就挺惊呀的,后来我们报警了,这个章也挂失了 。我一直想找一下投资人,找一下振农,找一下相关部门制止他(振农)这种行为,让他们(投资者)别损失了 。今年上海的一个大姐给我打了电话,我说你赶紧报警,我全力配合你 。(收款、卖苗)确实不是我操作的,也不是我们合作社操作的,这是振农一直在操作这个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