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劳务分包合同样板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二 )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 , 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 , 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 , 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 , 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 , 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 , 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 , 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 , 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 , 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 ,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 , 严格遵守安全制度 , 落实安全措施 , 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 , 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 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 , 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 , 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 , 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 , 搞好生活区的管理 , 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 , 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 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 , 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 , 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 , 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 , 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 , 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 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 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 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 , 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 , 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 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 , 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
13.2 实施爆破作业 , 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 , 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 , 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 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 , 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 , 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 , 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 , 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 , 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 , 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 , 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