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行赂罪的量刑标准 贿赂罪怎么判


个人行赂罪的量刑标准 贿赂罪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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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 情节严重的行为 。
介绍贿赂行为 , 通俗而言是一种“行受贿代理或经纪”的行为 , 介绍贿赂人则表现为“贿赂掮客”的角色 。
【修正前条文】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 , 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修正后条文】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罚金 。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 , 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贿赂案件中 , 有很大一部分出现了介绍贿赂的行为 。且这些介绍贿赂的行为 , 不再仅仅是依附于行贿、受贿行为 , 处于一种次要、被动的角色 , 而是逐渐变得更为主动 , 在行受贿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更为重要 。过去可能更多的是行贿人行贿无门 , 所以寻求介绍贿赂人的帮助 , 为其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 促成行受贿行为的实现 , 而如今国家工作人员主动寻求权力寻租 , 通过介绍贿赂人积极主动寻求受贿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虽然从根本上而言 , 介绍贿赂的行为仍然需依附于行受贿行为而存在 ,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 , 介绍贿赂行为促使、诱发更多的行贿和受贿犯罪的出现 , 恶化了贿赂犯罪的状况 , 其居间撮合的方式 , 使得行受贿双方可以不直接发生接触 , 给司法机关查处行受贿犯罪制造了困难和障碍 , 介绍贿赂人也可能从中得到一定的经济收益 。
个人行赂罪的量刑标准 贿赂罪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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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予立案: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 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 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 , 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2)3次以上或者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大损失的 。即“情节严重” , 应符合上述情形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国家工作人员 。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 情节严重的行为 。
所谓“介绍贿赂” , 是指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 , 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 。
介绍贿赂的行为 , 包括两种行为方式:
一是介绍行贿的行为 , 即接受行贿人的请托 ,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行为 。具体而言 , 可以表现为为行贿人寻找行贿对象 , 转达请托事项 , 代为转交财物等行为;
二是介绍受贿的行为 , 即接受受贿人的请托 , 为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行为 。具体而言 , 可以表现为为受贿人物色可能的行贿人 , 介绍双方认识 , 安排双方见面 , 转达贿赂条件 , 转交财物等行为 。
个人行赂罪的量刑标准 贿赂罪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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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 年浦16周岁 , 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 一般为直接故意 。实践中 , 行为人介绍贿赂可能出于各种不同的动机 , 如联络感情、贪财、情义、巴结权势等 , 不论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 , 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
这里要注意的是:构成本罪 , 行为人的介绍贿赂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行为人虽实施了介绍贿赂的行为 , 但是未达情节严重标准的 , 不能构成本罪 。
介绍贿赂罪的既遂 , 应以行贿、受贿双方的贿赂行为完成为标准 。行贿、受贿行为具有对向性 , 行贿行为的完成与受贿行为的完成具有一致性 。所以具体而言 , 介绍贿赂罪应当以受贿行为的完成作为认定其既遂的标准 , 即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