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二)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事留置除外;
(五)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
【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是多少】【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是房屋租赁 留置权 行使的范围包括: (一) 房屋租赁合同 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二) 债权人 应合法占有 债务人 的动产; (三)债务人的 债务 已到履行期; (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事留置除外; (五)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根据《 民法典 》第447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
留置权具体适用哪些范围留置权适用于下列范围:承揽合同、保管合同、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等 。如果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形下,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留置权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第七百八十三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九百零三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我想问一下留置权适用范围有哪些留置权适用的范围:
第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第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第三,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第四,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第五,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第六,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四条,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
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 。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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