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 , 向土地 , 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 , 造成环境污染 , 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 违反国家规定 , 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 , 严重污染环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污染环境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 , 向土地 , 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 , 造成环境污染 , 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
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 。
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 , 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 。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 , 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一系列专门法规 。
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
其中排放是指把各种危险废物排入土地、水体、大气的行为 , 包括泵出、溢出、泄出、喷出、倒出等 , 倾倒是指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者其他载运工具 , 向土地、水体、大气倾卸危险废物的行为处置是指以焚烧、填埋或其他改变危险废物属性的方式处理危险废物或者将其置于特定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取回的行为 。
3、必须造成了环境污染 , 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
本罪属结果犯 , 行为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 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加以认定 , 如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 则以本罪论 。否则不能以犯罪论处 。至于“严重后果”的标准是什么 , 有待进一步作出解释 。可参照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9月10日发布的《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规定以及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污染环境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污染环境罪犯罪构成是:1、客体条件:本罪侵犯了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 , 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 , 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 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 均可构成本罪 。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环境污染 , 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 , 行为人对这种事故及严重后果本应预见 , 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或者虽已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 。(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 , 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 , 严重污染环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怎样构成的【污染环境罪的客观方面是怎样的】一、污染环境罪是怎么构成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 , 国家先后制定了《 环境保护法 》、《 大气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 海洋环境保护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 , 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条例》等一系列专门 法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 , 构成犯罪的行为 , 就是侵犯国家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违反国家规定 , 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 , 严重污染环境的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 即凡是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 均可构成本罪 。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2019年2月20日《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 作出最新规定:3.关于主观过错的认定 会议针对当前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中 , 如何准确认定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主观过错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认为 , 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环境污染犯罪的故意 , 应当依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任职情况、职业经历、专业背景、培训经历、本人因同类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 或者刑事追究情况以及污染物种类、污染方式、资金流向等 证据 , 结合其供述 , 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实践中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 , 可以认定其故意实施环境污染犯罪 , 但有证据证明确系不知情的除外:(1)企业没有依法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 或者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 , 排放污染物 , 或者已经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并且防治污染设施验收合格后 , 擅自更改工艺流程、原辅材料 , 导致产生新的污染物质的(2)不使用验收合格的防治污染设施或者不按规范要求使用的(3)防治污染设施发生故障 , 发现后不及时排除 , 继续生产放任污染物排放的(4)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后 , 继续生产放任污染物排放的(5)将危险废物委托第三方处置 , 没有尽到查验经营许可的义务 , 或者委托处置费用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者处置成本的(6)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7)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8)其他足以认定的情形 。二、污染环境罪的量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修正案(八)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 违反国家规定 , 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 , 严重污染环境的 , 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1、 构成污染环境罪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构成污染环境罪 , 后果特别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 (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 , 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 , 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 , 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 (4)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 (6)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 (7)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8)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9)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 并致使五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10)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 (11)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
- 家庭清洗床垫的方法是什么 家庭清洗床垫的方法
- 花肥的制作方法
- 属兔双子座女生真实性格,生肖兔,白羊座,AB型血的人的性格?
- 1982金牛座女生今年的运势,1982年农历正月初九出生的星座是什么?运气如何?
- 公认演技差的女演员,有哪些身材一般但演技很棒的女演员?
- 和水瓶男结婚最多的星座女,水瓶座男和什么星座女最配
- 八字水为忌神身体表现,生辰八字是什么样的例子
- 眼镜蛇标志的车是什么品牌
- 适合秋天穿的裙子图片
- 好看的女士外套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