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厂房搭建合同( 三 )


c、 负责对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定,对乙方违反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行为有权指止 。
d、 负责为乙方办理必要的施工现场出入证明,确保乙方主辅材、施工机械及人员的通行 。e、 及时组织有关方面参与工程验收 。
f、 及时按进度划拔工程款项 。
2. 乙方
a、 乙方预见某些约束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已方属员出入和滞留施工现施工因素可能会对甲方生产造成影响,应立即向甲方告知并商讨解决办法 。如乙方未及时告知,由此造成甲方生产影响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除施工必要,乙方施工人员及其施工器械不得随意出入甲方生产现场 。
b、 开工三天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时交甲方审定,审定通过后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厂房搭建合同3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项目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设计证书等级:
合同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贵州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接以上厂房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甲方给付对应报酬(设计费) 。
第二条 项目设计包括:
1、总平面图设计;
2、综合楼、厂房、库房建筑施工设计;
3、消防水电施工设计;
4、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厂房整体设计效果图1份 。
第三条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图1份 。
第四条 合同订立后10天内乙方完成第一次审批所需的全部设计资料送审并保证规划部门审批过关,第一次审批过关后 10天内乙方将经规划部门审批认可的全部设计资料 (土建施工图4份、消防水电施工图4份、规范的设计方案装订文本4本、厂房整体设计效果图1份)交付给甲方 。
第五条 设计费以规划审批部门通过的方案中的总建筑面积(包括厂房建筑面积、综合楼建筑面积、库房建筑面积、值班室建筑面积)为准按10元/ m2计算,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预支设计费人民币2万元给乙方,规划审批部门第一次通过设计方案后3日内甲方预支设计费人民币2.4万元给乙方,设计资料全部完成经规划部门审批认可后3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剩余余款给乙方 。
第六条、乙方自行负责协调规划审批部门处理相关事宜,保证设计资料顺利通过审批,协调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补偿协调费人民币元 。规划审批部门对乙方设计的文件资料不予审批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设计费,已经支付的设计费甲方有权索回 。
第七条 本项目开始施工后,若甲方不能解决涉及设计方面的技术问题,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解决,若相关部门按规定要求乙方参加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活动,乙方应当派员参加 。
第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变更或者增加设计内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的,甲方应按乙方之前所耗工作量另行支付对应报酬,支付金额双方另行协商 。
第九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第十条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本合同中的资料及文件 。发生此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
第十二条 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支付设计费的,若乙方已经按合同第四条约定完成设计资料交规划部门审批过关,甲方不支付设计费的,甲方应支付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给乙方,同时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若乙方已经按合同第四条约定完成全部设计资料并经规划部门审批过关,甲方不支付设计费的,甲方应支付设计费总价款20%的违约金给乙方,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设计费余款和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补偿费 。
第十四条 甲方同意乙方委托其在贵州的`分支机构四川美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履行本合同,完成设计工作及后期服务,发票由毕节分公司开具,设计费由该分公司账户代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