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中小孩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 ,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 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 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请问民法总则中小孩监护人是什么意思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 ,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 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 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什么是孩子监护人 , 都有哪些人可以担任《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 按下列顺序确认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 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 , 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
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 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
依据上条规定指定监护人前 , 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 , 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
监护人被指定后 , 不得擅自变更;
擅自变更的 , 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孩子的监护人是指什么人我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 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 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 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 , 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 , 由人民法院裁决 。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 , 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
【民法总则中小孩监护人是什么意思】《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 , 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 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 , 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 , 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 , 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 , 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