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寻衅滋事罪的内容如何(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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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满足,填补精神空虚 。
酒后滋事的处罚标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
酒精对人体的麻痹作用还是比较大的,而有的人酒品又不好,因此在饮酒之后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往往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 。对于行为人酒后滋事的行为,一般也是需要对行为人作出处罚的 。那究竟我国对酒后滋事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一、酒后滋事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本行为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行为人故意蔑视社会道德、国家法纪、惹是生非、挑起事端、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主观上出于故意,寻求精神刺激,发泄对社会、道德、法纪的不满和抗拒情绪,向社会公众“挑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往往同时对公私财物和人身权利造成侵害,但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财物 。
【酒后寻衅滋事罪的内容如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二、最新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严格来说酒后滋事的行为,在没有达到规定立案标准的时候,其实不能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 。不过此时也违反了治安管理方面的规定,因此对行为人做出处罚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具体酒后滋事的处罚标准,上文中做出了介绍 。而要是这样的行为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话,那追究的责任就是刑事责任的,也就是比较重的 。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