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
从常理而言,应当于债权转让事实同时发生或者在债权转让事实发生之后才可作出债权转让通知 。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是多久一、 债权转让 通知的时间是多久 应当于债权转让事实同时发生或者在债权转让事实发生之后才可作出债权转让通知 。关于 债权人 应用何种形式通知 债务人 ,《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未作限定 。笔者认为,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 。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 证据 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 。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如《规定》第七条第2款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 。” 公告是一种事实上的推定,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即推定债务人已收到了债权转让的通知 。笔者认为,为保护债务人利益,对公告通知形式的适用应从严掌握,一般因债务人人数众多或债务人住所地不明的,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又无法通知的情况下,方可采用公告形式 。二、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是多久 债权转让通知作为对事实的通知,即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从常理而言,应当于债权转让事实同时发生或者在债权转让事实发生之后才可作出债权转让通知 。依据日本民法学界的观点,债权转让发生前的预先通知不具通知的效力,因为此时债权转让是否发生尚不明确,如承认此通知的效力,难免会损害债务人的利益,因此债权 转让合同 生效前,向债务人作出债权转让通知的,此后订立债权转让契约进行债权转让的,仍需再次作出债权转让通知,否则债权转让对于债务人不产生效力 。但是,债权转让合同与债权所得以产生的基础合同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合同,债权转让的通知尽管不得早于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但就推动促进债权的流转而言,债权转让的通知未必不可早于债权基础合同签订的时间,债权转让通知作出时并不需要通知转让的债权已实际产生,只要通知包含将以后产生的债权进行让与的旨意即可,就将来发生的债权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将该将来发生的债权进行让与的旨意通知债务人应当是有效的债权转让通知,将来债权实际发生时,无须再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的通知 。综上所述,债权的转让其中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所以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的交易要明确,而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通知可以由书面形式,也可以由口头形式来转让,通知时间,一般在转让的这个动作开始时就应该及时通知 。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
从常理而言,应当于债权转让事实同时发生或者在债权转让事实发生之后才可作出债权转让通知 。
债权转让公告期限是多长时间?一、 债权转让 公告期限是多长时间? 债权转让公告的期限,法律也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可以参照适用 民事诉讼法 中公告送达的期限 。对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具体的公告方式有很多种,比较普遍的是登报处理,一般是以登报之日开始计算,部分法院也采取在法律公众网上进行公示公告 。所以,债权转让公告的期限可以为六十天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2021.1.1生效)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 转让债权,未通知 债务人 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拓展知识 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公告登报不一定就有效 。在不违背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合同性质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份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债权,应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不发生效力 。关于债权人应用何种形式通知债务人,法律未做明确约束,我们认为,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 。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 证据 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 。通过报纸发布公告的形式一次通知若干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的确有高效率的一面 。但是,以这种形式通知债务人,并不能取得应有的法律效果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报刊公告”适用主体具有特定性,只能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银行机构 。一些人误把在报刊登的“债权转让通知”理解为“公告送达”,其实只有“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时“报刊公告”方可适用 。既不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不是银行机构,在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通知,不能认定为债权人履行了通知义务 。债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在进行债券的转让的时候,债权人应该通知债务人,债权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债权的转让不会发生效力,但是债权的转让有一定的公告的期限,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按照民事诉讼法可以按照60天进行处理,超过时间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