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二 )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综上所述,妇女在孕期提出离婚相对男方来说具有更大的自由空间,这是法律对于孕期妇女特殊保护的体现 。
怀孕离婚赔偿标准3一、怀孕离婚赔偿标准
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 。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 。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况,如果没有,一般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
二、离婚后的子女如何抚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 。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3、考虑子女意见 。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 。
三、离婚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你的身份证、对方的户口本或其它的居住证明 。
如果你是中国公民,在立案时需要向法院提交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立案法官会核对原件 。您也可以持中国护照或外国护照立案,这些护照同样能够证明您的身份 。
如果你没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可以请律师到所在地的公安信息查询部分查询一下他的身份信息资料,作为立案的依据 。如果他的户口与现在的居住地并非同一个地址,可能他的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这种情况下,你只需要提交他的经常居住地的住址证明材料即可,他的户口本就不需再提交了,以防引起立案人员反复审核询问的麻烦 。
2、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
你提交结婚证,是用以证明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的 。你要注意,法院受理你们的案件,是以法律规定的管辖地域作为依据的,而不是一定要在婚姻关系缔结地的法院作为受理你们案件的法院 。如果你的结婚证不在你处,或被他她掌握,你只需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一个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一些婚姻登记的材料用以证明夫妻关系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