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民办学校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哪些

1、第四十四条,县级及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2、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支持 。3、第四十六条,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4、第四十七条,民办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国家对向民办学校捐赠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并予以表彰 。5、第四十八条,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事业的发展 。6、第四十九条,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
民办学校国家补贴政策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用地政策,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 。而营利性学校则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用地政策 。与公办学校相比,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享受同等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
第四十六条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
第四十七条民办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国家对向民办学校捐赠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并予以表彰 。
第四十八条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
私立学校的政策国家要“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促发展的优惠政策”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民办学校的政策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 。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健全对民办学校的支持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健全对民办学校的支持政策,优先扶持办学质量高、特色明显、社会效益显著的民办学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健全对民办学校的支持政策,优先扶持办学质量高、特色明显、社会效益显著的民办学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适当补助 。
【与民办学校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哪些】地方人民政府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应当优先扶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
第五十三条 民办学校可以依法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 。捐赠者对民办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其他民办学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可以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