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设事业费是什么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由国务院对广告、娱乐行业的开征的一种规费,其主要目的是完善社会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主要征收对象为:在中国境内提供代理广告发布的广告部门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 。其中广告设计、广告策划和文印工作不属于广告服务 。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
1、缴费义务时间:缴费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
2、缴费期限: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费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扣缴义务人解缴期限,与解缴营业税的期限相同 。
【文化建设事业费是什么】3、缴纳地点:在提供娱乐业、广告业劳务的发生地 。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费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
因此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算公式为: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费范围文化事业建设费,自1997年1月1日起开征,仅针对两个行业征收,一是广告业,二是娱乐业 。开征的时候是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随着营改增的推进,2013年广告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税局征收,2016年娱乐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税局征收 。正因为征收范围相对比较窄,关注度较低,且中间又经历了管理机构的变化,如同一个孩子从原生家庭过继给另外一个家庭,两个家庭对这个孩子都没有足够的亲切度,导致这个费种,大家普遍感觉不熟悉 。最近,我就遇到两个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相关的事情 。第一件事是我在做企业纳税情况案头分析的时候,通过金三系统查询,发现一户广告业纳税人,该单位历年已缴税费金额中没有一分钱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样明显的问题如同摆在秃子头上的虱子,于是通知相应的管理机关,要求其补缴费额数万元 。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法律分析: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