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厂需要什么条件( 二 )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规定实施许可的食品品种申请生产许可检验 。
许可机关接到生产许可检验申请后,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抽取和封存样品,并告知申请企业在封样后七日内将样品送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第十六条检验结论合格的,许可机关根据检验报告确定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并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中予以载明 。
在未经许可机关确定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之前,禁止出厂销售试产食品 。
第二十条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一)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
(二)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的;
(三)生产场所迁址的;
(四)生产场所周围环境发生变化的;
(五)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
(六)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申请变更的其他情形 。
【开工厂需要什么条件】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