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十五天逃跑算是逃脱罪吗( 二 )


拘留证己签字,违法人逃跑去外地,公安局会抓捕吗,会网上定为逃犯吗?会被追捕的 。拘留证已签字证明已经要实行拘留,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被拘留的当事人要配合相关机关,而当事人逃跑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等同于逃犯,是要被公安机关进行抓捕的 。
法律分析
在以下的情况下,会被公安机关进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当场有人指认的;3、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的;4、不讲真实姓名、身份不明的等 。这些情况都会被列为嫌疑人进行拘留,被拘留之后,应当在拘留的二十四小时内对嫌疑人进行审讯,而被确定拘留的嫌疑人应当对公安机关的行动予以配合,如果嫌疑人逃跑,不配合相关机关的行动,行为人逃跑,应该视为时效的中断,公安机关会对嫌疑人进行追捕,直到找到处罚人,直接再进行拘留,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对被决定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 。所以已经被定为拘留的人逃跑是会被公安机关进行抓捕的 。
【个人建议】
建议自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 被处罚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后可能逃跑的(二)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调查或者侦查的(三)不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