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侵犯姓名权的行为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
【有哪些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干涉公民改变和使用自己的姓名 , 盗用冒用他人的姓名 。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 , 公民享有姓名权 , 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 , 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
侵害姓名权的方式有几种一、侵害姓名权的方式有哪些 侵害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包括侵害行为、行为人的过错、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损害后果 。(一)侵害行为主要表现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 。干涉他人姓名就是针对他人姓名实施某种积极行为 , 阻挠他人行使自己的姓名权 。2、盗用他人姓名 。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 , 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 。3、假冒姓名 。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 , 如使用他人的姓名填写旅店的登记表格 , 以他人的姓名进行社交活动 。(二)行为人存在过错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 , 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 。行为人故意的情况下 , 其行为构成侵害他人姓名权 , 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将他人的名字弄错 , 不应认定为侵害姓名权 。(三)存在损害后果 侵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用、冒用他人姓名 , 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 , 故意不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 , 就可以认定已经造成了损害后果 , 受害人列出其他特别的损害事实 , 即可主张权利 。(四)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与一般 侵权行为 民事责任 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并无实质差别 , 但是由于侵害姓名权的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合而为一 , 受害人只要证明其姓名权受到侵害即可 , 无须证明损害后果的存在 。二、姓名权被侵害如何处理? 1、处理方式一:停止侵害 。当侵害姓名的行为正在发生或者继续时 , 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 ,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由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 。这是最基本的民事责任方式 , 其目的和作用是防止出现进一步将侵害姓名权的结果扩大 。2、处理方式二:赔礼道歉 。在行为人由于干涉、盗用或假冒他人姓名 , 给受害人造成了一定损害 , 但后果不是很严重 , 受害人也能够谅解的情况下 , 由侵害人以口头的或书面的或登报的方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 , 承认自己的过错 , 保证以后不再重犯 , 求得受害人谅解 。3、处理方式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在行为人干涉、盗用或者假冒他人的姓名、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 , 受害人人格受到侵害、名誉遭到贬损的情况下 , 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一般要求在多大的范围内造成影响 , 就应当在多大的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其方法可以是在报刊、杂志上刊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材料 。4、处理方式四:返还财产 。行为人由于盗用、假冒他人姓名从事民事活动而占有了受害人的财产 , 受害人有权要求返还 , 侵害人应无条件返还财产 。5、处理方式五:赔偿损失 。对于物质损失 , 损失多少就要由侵害人赔偿多少 。对于由于侵害人的行为而给受害人造成极度精神痛苦 , 有 精神损害 存在的 , 受害人可以提起 精神损害赔偿 要求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害人的故意程度、损害后果、影响范围、双方经济状况 , 判令侵害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精神赔偿 。
姓名权的侵权形式【法律分析】:侵害姓名权的形式有: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 。干涉他人姓名就是针对他人姓名实施某种积极行为 , 阻挠他人行使自己的姓名权 。
2、盗用他人姓名 。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 , 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 。
3、假冒姓名 。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 , 如使用他人的姓名填写旅店的登记表格 , 以他人的姓名进行社交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