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 。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赔付包含哪些项目?交通事故的赔付项目包括 人身损害赔偿 的项目以及车辆维修费、车辆施救费、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重置费、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或非营运车辆的驾驶人使用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等 。根据《关于审理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都包括什么【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了哪些】一、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都包括什么 1、 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3、误工费4、 护理费 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9、 残疾赔偿金 10、被 抚养 人生活费11、 死亡赔偿金 12、 丧葬费 13、 精神损害 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二、 交通事故 赔偿金 额怎么计算? 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 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举证责任。“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 一审 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2、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东莞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 3、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有固定 工资 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 。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 伤残 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 。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 人身损害 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待其发布后,即可按其规定计算误工时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5.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6、住宿费:外地亲属处理事故在事故发生地住宿费,按照票据计算 。7、营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根据《最高院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所以关于营养费赔偿的明确标准并没有,一般认为,经 法医鉴定 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亲友探视时所携带的营养品应认定为赠予,在计算营养费赔偿金时不应计入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满足和解的条件,那么也是允许当事人之前协商处理事故,并不一定就是要报警处理 。当然要是不满足和解条件,这个时候尽快报警处理,可以说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比较好的一种方式 。而涉及到的赔偿项目,就与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挂钩 。仅仅造成了一般损害的,就不会有什么残疾辅助器具费,也不会有什么丧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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