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过低的家庭急救方法( 二 )


(2) 核心体温低于34℃时 , 要进行复温 , 可用毛毯或温暖房间进行一般复温 , 但对于心跳呼吸骤停或严重低温病人这种复温方法无效 。可以使用加热设备(热辐射、强行的热空气、热澡水)或被加热后的设备(热水袋)等积极复温 , 使用这些设备要求同时仔细监测病人和设备 , 并且应格外小心 。有些研究者认为 , 积极体外温可引起“体温后降(afterdrop)”效应(当外周的寒冷血液解冻流向中心时 , 核心体温继续下降) 。另外 , 局部应用复温装置可能导致组织损伤 。如果使用积极外周复温 , 应该使用热水袋 , 并应放置躯干部(颈部、腋下、腹股沟等处) 。
(3) 积极体内复温技术只用于核心体温低于30℃的患者 , 包括使用加温(42-46℃)加湿的氧气、体外膜氧合器、腹膜灌洗、静脉内输入热盐水(42℃—44℃)和食道复温等 。目前还没有关于这些方法相互比较的随机临床对照实验的报道 。
3.适用于低温患者BLS的变动
当患者低体温时 , 脉率和呼吸频率减慢 , 呼吸变浅 , 外周血管收缩使脉搏难以触及 。因此 , 进行基础生命支持前应先评估呼吸 , 再用 30-40秒时间评估脉搏 , 确认有无呼吸骤停、无脉性心跳停止、需要CPR的严重心动过缓 。如果患者无呼吸 , 首先立即复苏呼吸 。如果可能 , 应用加温(42-46℃)加湿氧气面罩通气 。如果患者无脉、无可监测到的循环体征 , 立即开始胸外按压 , 不要等到复温后再进行基础生命支持 。防止患者中心热量进一步散失 , 除去患者身上的冷湿衣物 , 隔离或放置于避风寒的地方;如果可能 , 用加温加湿氧气通气 。避免粗暴搬动 , 在现场不使用体外复温设备 , 尽快准备转运患者到医院治疗 。其他的院外干预需要具备高级心脏生命支持能力 。
是否可在院外治疗严重低温(体温低于30℃)仍有争议 , 尽管有条件时应开始使用加温加湿氧、加热后的液体复温以防止体温后降效应 , 但多数现场急救人员没有足够的装备、时间去评估核心体温 , 或使用复温设备 。我们推荐在院外可使用鼓膜温度传感器或直肠探头测定核心体温 , 但不应应测体温延误转送患者 。为防止室颤 , 应避免粗暴搬动和过度活动 , 运送病人保持水平体位以避免加重低血压 。
如果低温患者心跳骤停 , 基础生命支持的一般方法仍然是针对气道、呼吸、循环 。但需要进行适当的变更 。如果存在室速或室颤 , 应立即除颤 , 在所有急救处都应该有自动体外除颤仪 , 急救人员允许使用最多3次电除颤 , 如果3次除颤无效 , 就要暂缓除颤 。急救人员应立即开始心肺复苏和复温(使用加温加湿氧气和静脉给热盐水) , 并尽快稳定病情 , 以便转运 。如果核心体温低于30℃ , 复温之前 , 要复苏到正常窦性心律是不可能的 。
有些临床医生认为 , 长时间处在低温条件下的患者出现的心跳停止不能被确认为死亡 , 只有在其核心体温接近正常后仍对心肺复苏无反应时才考虑为死亡 。心跳骤停患者如果体温快速下降 , 低温就可能对脑和其它器官发挥保护作用 。但是 , 发现低温患者时 , 很难分清其其低温是原发还是继发 , 如果心跳骤停患者是在极冷环境中被发现 , 现场没有目击者 , 急救人员和院方不知道他是由低温引起心脏骤停还是正常体温心跳骤停后体温下降到严重低温状态(例如一个人铲雪时出现心脏骤停将发展为心跳骤停后低温) , 另外 , 患者还可能受到额外的器官损伤 。例如 , 对低温前发生溺水患者进行复苏 , 会更加困难 。当临床上不能确定心跳骤停还是低温首发时 , 救治人员应努力运用心肺复苏保持患者平稳 。如果证实低温首发 , 就要首先限制热量散失和开始复温 。医院内的医生应根据其临床经验决定何时终止对低温性心跳骤停患者的抢救 。
4.适用于低温患者ACLS的变动
如果低温患者尚未发展至心跳骤停 , 应集中注意氧合和通气的评估和支持、循环的评估和支持、保暖、防止热量进一步散失 。所有操作要轻柔 , 许多物理操作(包括气管插管和经鼻胃管、临时起搏、插入肺动脉导管)已经被报道可促发室颤 , 但特别紧急需要时 , 也不应该延迟 。一项有关低温患者的前瞻性多中心研究中表明:仔细气管插管并未导致室颤发生 。事实上 , 气管插管促发室颤可能有些言过其实 , 这种担心不应阻止或延误仔细的气管插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