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职工休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

目前 , 有很多退休职工会再就业 。这也就带来了此类职工在退休后相关福利待遇的问题 。比如说 , 是否可以进行职业病鉴定等 。那么 , 退职工休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为此 , 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 ,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退职工休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 , 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 申请职业病鉴定时间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怎么申请职业病鉴定
1、职业病一般先到用人单位所在区的疾病防控中心 , 由其做出职业病诊断报告 , 对诊断报告不服的 , 可以向设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局申请进行职业病鉴定;
2、具体材料按照《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本人最近正在办理一起职业病鉴定案件 , 如有疑问 , 可电联或面谈 。
法条参考:《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
第十一条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 , 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 , 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 , 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 , 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