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苗市持续低迷,整体销量下滑(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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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松绑” 长春又出“硬核”新政张志强 郭家豪11月1日傍晚,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一则《关于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商品房预售等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政内容以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为主 。这是继8月31日长春市出台楼市调控政策以来,又一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 。
【长春苗市持续低迷,整体销量下滑】两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采访人员注意到,通知是由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和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两个部门联合下发 。通知原文如下:
一.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建筑物抵押期间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进行商品房预售 。
二.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对未预售商品房进行在建建筑物抵押 。
三.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对未售的商品房进行抵押权登记 。
四.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限制上市交易的期限届满或抵押权注销后将自留房状态变更为商品房备案状态 。
五.对存在违规销售、不诚信经营、信用评价等级低、信访严重等问题的开发企业,暂时不予办理上列业务 。
六.有关业务的办理条件、流程由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房屋交易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
七.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
今年8月31日,受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委托,长春市房地产业协会对外发布《长春房地产业协会关于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有关情况通报》 。其中也涉及了纾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的内容:为防止开发企业因资金不足,导致项目烂尾,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保函,以保函替代预售资金监管;暂停商品房尾盘销售开发企业一次性代交物业维修资金政策,物业维修资金账户余额能够抵扣交存额,即可进行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长春城区开发的楼盘项目,不再缴存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担保的贷款保证金 。如今,通知中基本都是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的政策 。
房地产开发企业:这是一个重大利好吉林省富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春林认为,这一政策对于开发商确实是一个非常重大利好,原来的政策是如果开发商土地抵押或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先解押才能办理预售许可证,没有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就卖不了房 。如今开发商土地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之后不影响预售许可证办理,就可以提前销售、提前回款了,也能快速回笼资金 。另外,李春林认为通知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限制上市交易的期限届满或抵押权注销后将自留房状态变更为商品房备案状态 。
这就是说,开发商以前的“自持”变成商品房,像一些开发商手中有很多“自持”房子,如果在“自持”10年到期后,必须先办到开发商名下,然后再出售,这样的房子就变成了二手房了 。如今可以变更为商品房备案状态,开发商就可以直接卖给客户,直接免了一笔更名费 。“还有,新政对存在违规销售、不诚信经营、信用评价等级低、信访严重等问题的开发企业,暂时不予办理这些业务,这就让一些不讲诚信的开发商受到限制 。”李春林表示 。
提振购房者的购买信心很重要李春林说,新政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提振长春楼市购买信心也很重要,如果购房者没有购买信心仅给开发商贷款,客户还是不买房 。所以,一方面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纾困,另一方面针对消费者也需要出台一些先相关政策,比如利率优惠、购房补贴等 。从目前来看,购房者购买信心恢复还需要很长时间 。业内资深分析师姜峰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说,此次新政出台主要是为了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但也存在一定风险,比如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建筑物抵押期间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进行商品房预售这一项,按照以前政策,房企取得预售条件是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建筑物未被抵押,现在政策放开,相当于减轻房企取得预售证难度,一定程度上可以加快销售节奏、快速回笼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