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烟窗设置要求有哪些

排烟窗设置要求有哪些当设置在外墙上时,排烟窗应在储烟仓以内或室内净高度的1/2以上,并应沿火灾烟气的气流方向开启;室内或走道的任一点至防烟分区内最近的排烟口或排烟窗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当室内高度超过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其水平距离可增加25% 。1 采用自动排烟窗时,厂房的排烟面积不应小于排烟区域建筑面积的2%,仓库的排烟面积应增加1.0倍;2 采用手动排烟窗时,厂房的排烟面积不应小于排烟区域建筑面积的3%,仓库的排烟面积应增加1.0倍 。
注: 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排烟面积可减半 。
消防排烟窗户要求4.3.1 采用自然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设置自然排烟窗口 。4.3.2 防烟分区内自然排烟窗口的面积、数量、位置应按本标准第4.6.3条规定经计算确定,且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自然排烟窗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 。
【排烟窗设置要求有哪些】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其水平距离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2.8倍;当公共建筑空间净高大于或等于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其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7.5m 。4.3.3 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在排烟区域的顶部或外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设置在外墙上时,自然排烟窗口应在储烟仓以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的自然排烟窗口可设置在室内净高度的1/2以上;2 自然排烟窗口的开启形式应有利于火灾烟气的排出;3 当房间面积不大于200㎡时,自然排烟窗口的开启方向可不限;4 自然排烟窗口宜分散均匀布置,且每组的长度不宜大于3.0m;5 设置在防火墙两侧的自然排烟窗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 。4.3.4 厂房、仓库的自然排烟窗口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设置在外墙时,自然排烟窗口应沿建筑物的两条对边均匀设置;2 当设置在屋顶时,自然排烟窗口应在屋面均匀设置且宜采用自动控制方式开启;当屋面斜度小于或等于12°时,每200㎡的建筑面积应设置相应的自然排烟窗口;当屋面斜度大于12°时,每400㎡的建筑面积应设置相应的自然排烟窗口 。4.3.5 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自然排烟窗口开启的有效面积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采用开窗角大于70°的悬窗时,其面积应按窗的面积计算;当开窗角小于或等于70°时,其面积应按窗最大开启时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 当采用开窗角大于70°的平开窗时,其面积应按窗的面积计算;当开窗角小于或等于70°时,其面积应按窗最大开启时的竖向投影面积计算 。
3 当采用推拉窗时,其面积应按开启的最大窗口面积计算 。4 当采用百叶窗时,其面积应按窗的有效开口面积计算 。5 当平推窗设置在顶部时,其面积可按窗的1/2周长与平推距离乘积计算,且不应大于窗面积 。
6 当平推窗设置在外墙时,其面积可按窗的1/4周长与平推距离乘积计算,且不应大于窗面积 。4.3.6 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设置在高位不便于直接开启的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距地面高度1.3m?1.5 m的手动开启装置 。净空高度大于9m的中庭、建筑面积大于2000㎡的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尚应设置集中手动开启装置和自动开启设施 。
4.3.7 除洁净厂房外,设置自然排烟系统的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的制鞋、制衣、玩具、塑料、木器加工储存等丙类工业建筑,除自然排烟所需排烟窗口外,尚宜在屋面上增设可熔性采光带窗,其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或采用钢结构屋顶,或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面板的建筑,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10%;2 其他建筑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5% 。注:可熔性采光带窗的有效面积应按其实际面积计算 。
电动排烟窗控制箱安装高度电动排烟窗控制箱安装在高位不便于直接开启的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距地面高度1.3m?1.5 m的手动开启装置 。电动采光排烟天窗配电箱般可以安装12- 20组电机控制开关 。
排烟窗应在储烟仓以内或室内净高度的1/2以上,并应沿火灾烟气的气流方向开启;室内或走道的任一点至防烟分区内最近的排烟口或排烟窗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当室内高度超过6m 。采用手动排烟窗时,厂房的排烟面积不应小于排烟区域建筑面积的3%,仓库的排烟面积应增加1.0倍 。注: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排烟面积可减半 。电动排烟窗,顾名思义,能实现排烟的自动化,一般是安装设置在建筑中庭或者是高层建筑的外墙,电动排烟窗上有自动开启排烟窗的装置 。电动排烟窗是由几个主要部件组成的,窗扇、窗樘和自动开启装置组成的,自动开启装置又由开启器、报警器和电动控制器等相关元件构成,能在检测到因火灾引起的大量烟雾,自动开启排烟窗,及时排放有毒烟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