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产品如何加贴“CE”标志

眼镜产品如何加贴“CE”标志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是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以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各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
产品加贴“CE”标志,就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到目前为止欧盟共颁布了21种指令,其中的两个指令是个人防护指令和医疗器械指令,前者适用与太阳镜、护目镜,后者适用于眼镜架、老花镜等 。
“CE”标志本身并非安全认证标志,其实只是厂家的自我声明 。如何进行自我声明呢?到底需要哪些程序?这些也许是眼镜厂商关心的问题 。
眼镜产品加贴“CE”标志的合格评定程序通常有:生产内部控制、EC型式试验、符合型式要求、生产质量保证、产品质量保证、产品验证、单件验证及正式质量保证等八种模式 。具体如下:
模式A:生产内部控制 涉及内部设计和生产控制,不要求指定机构采取任何行动 。
模式B:EC型式检验 涉及设计阶段,但必须采用一种在生产阶段进行合格评定的模式进行评定 。“CE型式检验证书”由指定机构颁发 。
模式C: 样本检验涉及生产阶段,在模式B之后,保证符合模式B“CE型式检验证书”中所描述的型式,指定机构在B阶段参与 。
模式D:生产质量保证涉及生产阶段,在模式B后进行,源于质量保证标准EN So9002,由负责批准和控制生产质量体系的指定机构参与,由制造商确定最终的产品检验和测试 。
模式E:产品质量保证 涉及生产阶段,在模式B后,源于质量保证标准EN ISO9003,由负责批准和控制生产质量体系的指定机构参与,目的是批准并控制由制造商确定的最终产品检验和测试 。
模式F:产品验证 涉及生产阶段,在模式B之后,指定机构负责控制模式B“EC型式检验证书”中所描述的型式,并发给合格证书 。
模式G:单件验证 涉及设计和生产阶段,每个单件产品都要由负责颁发合格证书的指定机构进行检验 。
模式H: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厂商必须按ENISO 9000 标准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经指定机构认证 。
其中,模式A最为简单,允许制造商采用内部生产检查和合格声明手段进行自我合格评定 。这种模式适用于危险性不大的产品,眼镜产品正好符合这一要求,模式A的评定程序有两个步骤 。
首先,样品测试,即厂商将样品寄送欧盟认可的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如果产品获得过欧盟认可的实验室的测试报告,测试报告在有效期内,此步骤可省略) 。
其次,厂商对本工厂的产品标准(或企业标准)采取自我评定,评定其是否满足欧盟相关产品标准,待样品测试合格后,厂商编制自我评定的一致性声明 。
最好,完成以上程序后,厂商即可在产品相关位置加贴“CE”标志了 。
【眼镜产品如何加贴“CE”标志】当然,国际上惯用的模式是由申请第三方评定进行评定,并由认可认证机构颁发CE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