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该怎么计算

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该怎么计算

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该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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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情形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金? 以下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劳动合同 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补签,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 劳动关系 ,并应支付经济补偿 。(6)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国营企业的老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有关生活补助费,尽管该规定已于2001年被废止,但2001年之前参加工作,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可以领取自工作之日起至2001年的生活补助费 。(7)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二.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该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4)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必须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能依法向用人单位索要补偿 。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该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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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的 。也就是说,经济补偿金是多少取决于工作年限的时长,如果工作时间短,经济补偿金也就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该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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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应当按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3.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为
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该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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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属于法律规定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