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筑工程承包有什么要求

什么是建筑工程承包有什么要求

什么是建筑工程承包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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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承包指建筑企业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确定双方的责任与权利,由建筑企业承包建筑工程项目的经营制度 。
2.建筑工程承包的要求有: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有哪些?
什么是建筑工程承包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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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
2. 设计—施工总承包(D-B)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
3.设计—采购总承包(E-P)
4.采购—施工总承包(P-C)
二.独立承包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 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 。对于一些工程较大的项目,发包人可能分别与几个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若干份独立的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独立完成承包工作 。

三.联合承包《 建筑法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共同承包的各方对 承包合同 的履行 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
”《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 。”根据上述法律、规章的规定,承包人可以单独承包工程,也可以与其他企业联合共同承包(包括联合总承包) 。
四.“挂靠承包”所谓“挂靠承包”,是指单位或个人以赢利为目的,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行为 。
“挂靠承包”具有如下特点:
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
2.被挂靠的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手段和能力 。
3.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后,自行履行 工程承包合同,自行取得工程承包收益,自行承担工程承包的责任与风险,并向被挂靠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被挂靠企业只是代为签订合同及办理各项手续,不负责工程承包的技术、管理工作,也不承担技术、质量、经济责任 。
但也有“挂靠承包”的被挂靠企业向挂靠人提供管理、技术服务,当然其收取的“管理费”的比例或数额也相应较高 。综上所述,就是对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 的解答 。进行建筑工程承包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承包方,生活中一般都是将工程总承包给另一方,这样可以减少当事人介入,日后发生纠纷会更好解决 。另外,进行承包时尽量避免挂靠承包 。
因为它相对于其他承包方式来说设计的当事人更多,风险更大 。
建筑工程承包分类有哪些
什么是建筑工程承包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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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承包分类有哪些 1)、按承发包方式分
1.勘察设计或施工总 承包合同
2.单位 工程承包合同
3.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
4.bot合同(特许权协议) 2)、按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
1.总价合同
2.单位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可分类固定总价合同和调价总价合同 。单位合同分为: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单位与包干混合合同等 。

2.工程承包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 。
三.基本分类 以工作性质为标准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 。勘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所以一般应当由专门的地质工程单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