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不还怎么办


中国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 , 再借不难” , 然而 , 在现实生活中 , 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 , 他们有的到期不还 , 有的借整还零等等 。那么个人借款不还怎么办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 , 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 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 , 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 。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 , 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 , 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 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 符合下列条件的 , 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 , 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 。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 , 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
个人欠款不还该怎么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 , 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 , 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 ,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 , 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 , 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 , 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 , 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 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 这样 , 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 , 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 , 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
【个人借款不还怎么办】 在起诉时 , 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 , 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 。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 , 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 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
以上就是个人借款不还怎么办的内容介绍 , 俗话说 , 欠债还债 , 天经地义 。因此 , 如果他人欠钱不还 , 您当然有权起诉要求偿还 。但是 , 打官司需要充足的证据来做支撑 , 而收集和准备证据不是普通老百姓能顺利完成的 , 所以为了能打赢官司 , 大家还是应当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 。如需了解更多个人借款等小知识 , 请继续关注生活维权常识栏目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