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商标转让多少钱( 三 )


不指定颜色,提供黑白图样5份 。
4)指定申请的类别:
确定了一个国际分类后,通常不是将所有同属于该类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均列为商标的使用范围,而是确定同属于一个类别(商标分类)的不超过10种的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 。10种以上的,每一个超项增收100元官费 。
按照一标一类的注册原则,所选商品(项目)应属于同一个商品分类,若商品(项目)属不同分类,则需要多件申请 。
5)我公司为委托人准备申请文件,可在1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商标局提交申请,然后根据申请发展等待补正、驳回、部分驳回或者核定公告等官方文件 。
三、商标申请审查流程和周期
由于目前商标申请量比较大,国家商标局的审查进度又相对较慢,商标的注册完成时间需要2-3年 。
A、注册进度表
B、国家详细审查情况,请见“商标注册审查流程图”。
四、商标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1、商标的形式审查
商标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书件、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审查,主要就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填写是否属实、准确、清晰和有关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 。
2、商标的实质审查
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是指商标局审查员依照我国现行《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对经过形式审查合格的商标注册申请,按其申请日期先后,通过检索、分析、对比和必要的调查研究,审核其商标注册的合法性,以确定是否给予初步审定或者驳回的行政行为 。
商标实质审查是决定商标能否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关键环节,目前,商标局对申请注册商标的实质审查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1)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2)商标是否使用了法律禁用的文字、图形等;
3)商标的注册是否与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权利发生冲突 。
五、商标审查结束可能出现的情况
1、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初步审定是指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认为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初步予以核准注册的决定 。
初步审定公告是指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在《商标公告》上公之于众,征询社会公众的意见,协助商标局审查 。
2、部分驳回并予以公告
所谓“部分驳回”,是指当驳回理由仅涉及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时,可以驳回在该部分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其他指定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 。
3、驳回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
六、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可能出现的情况
1、顺利领取商标证,有效期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
2、被提异议: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刊登在《商标公告》上,任何人认为公告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均可在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要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
如果被公告的商标被提异议,则该申请进入异议评审程序 。
七、商标其他事项
1、商标异议
所需文件:
 1) 商标代理委托书两份,由异议人盖章或签字;
 2)证据材料(详情请咨询我公司) 。
2、商标异议答辩
所需文件:
 1)商标代理委托书两份,由答辩人盖章或签字;
 2)证据材料(详情请咨询我公司);
 3)商标局异议答辩通知书原件 。
3、商标转让
所需文件:
 1) 商标代理委托书两份,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2) 商标转让申请书两份,转让人和受让人盖章或签字;
 3) 受让人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注:
 ①商标所有人对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或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②企业因合并、分立或兼并应当及时办理商标转让的手续 。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截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但必须附送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③如果企业已经注销,其商标所有权消失,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
4、商标续展
所需文件:
 1)商标代理委托书两份,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2) 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 。
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
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 。
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