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是可以过户的,虽然一房多卖是不合理的情况,因为很多小伙伴发现自己只有一个房子,但是他们却能做到一房多卖 。所谓的一房多卖属于一个人手续也在办理之后,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买卖,但是一房多卖主要是指多份合同当中一份已经进行了过户,至于其他还没有过户的买家,不管房子最后交付给了哪一方,他都不能够再继续过户 。
在房屋过户登记的时候,物权变更一旦出现问题的时候,还是建议大家引起注意 。平时我们在买卖房子的时候,卖方要是将房屋卖给了第3个人,这时候房屋买卖的合同最终的目的是不能够成功实现的,因此有一方买家是不能够实现请求,如果他已经支付了定金并且造成了房产损失等等情况,这时候卖家需要承担,并且还需要按照对应的规定进行赔偿 。
平时我们所说的一房多卖,主要是指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优先于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简单来说就是已经成功办理过户的肯定要比刚刚进行登记的要来的更加现实,不过大家需要注意的就是房产在买卖的过程当中,并不是谁先抢到谁就能够拥有,而是谁先成功的过户才能够拥有这个房子,另外过户的要比网签或者是预售备案的要来的更加实际一点点 。
卖家在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成功的给买家,并且实现了过户,但是卖家将这个房子卖给了多家,还有其他几家没有办理过户,那么其他几家是不可能过户的,因为房子已经实现了买卖 。此刻这个房子已经实现了成功办理过户的那一家,要是卖家在卖房子的时候,其他几家都没有办理过户,这时候房屋只属于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 。也有一种情况,就是所有的买家都没有办理预告登记,这时候先付定金的一方是可以拥有房子的 。
一房多卖最后怎么处理一房多卖的处理:1、已经完成过户的购房者将获得商品房所有权 。凡是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无法再要求过户 。另外,如果办理过户的购房者被认定为和卖房人恶意勾结过户,其他购房者则可以主张该过户手续无效,房屋交易无效 。2、没有完成过户手续的购房人可追求卖房者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第二百二十二条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
房子没网签能一房多卖吗?不可以一房多卖,一房多卖主要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 。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 。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 。前买受人享有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请求给付,尤其是受领其给付的权利,对买卖标的物本身无直接支配及排他的效力 。即使已占有买卖标的物,因该房屋所有权已经经过登记移转于后买受人,故其对该房屋的占有失去法律上的基础,构成无权占有,应负返还房屋的义务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出卖人对买受人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情况下,买受人不得要求履行 。出卖人违反此种义务,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也就是说,合同的标的物已经归他人所有,实际履行已不能,在该种情形下,没有强制实际履行问题 。此时,合同上的债务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 。2、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 。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 。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关于无权处分制度,《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3、两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两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权,系处于平等地位,并无位序关系,故前买受人及后买受人均得随时向出卖人请求履行债务 。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的权利之一,也是履行的重要内容,就是行使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请求权 。在两个债权的实现构成竞争关系的前提下,谁先取得登记申请权,谁就有优先的效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房地产交易的相关情况,必须要进行合法的网签备案处理,其目的就是防止一房多卖情况的发生,因为相关违法行为会造成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具体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明确的规定,交易人员在处理时应当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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