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 三 )


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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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确定儿女抚养权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可随父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 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 可予准许;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 , 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 , 可予准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 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
离婚后 , 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 ,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 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 , 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 , 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 , 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 , 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 , 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何处理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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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后要争回孩子的抚养权应搜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 , 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 , 可提供相关证明;
3.对方有不良嗜好 , 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 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 , 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 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 , 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 , 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 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判决 。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 , 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 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