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的有哪些

免征增值税的有哪些

免征增值税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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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缴增值税的项目有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上述7项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都无权决定增值税的减免 。具体解释权在税务部门 。
免增值税是什么
免征增值税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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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免征增值税是不征收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项目:个人转让著作权;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税项目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
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
免征增值税项目有哪些?
免征增值税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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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增值税项目: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自产农产品农民个人按照竹器企业提供的样品规格,自产或购买竹、芒藤、木条等,再通过手工简单编制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属于自产农业初级产品,免征销售环节增值税制种企业在什么情况下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按照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用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粮食和食用植物油1.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3.享受免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继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依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
国家有非常明确的免征增值税项目说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全文》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