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律法( 三 )


民法通则是在当时我国法律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规定的民法的原则 还不能说是一部基本法 原则性占的金
以后的合同法、物权法等是原则的具体化
婚姻家庭法从分类上也属于原则的具体化 不同于其他法律的是,婚姻法早在民法通则之前已经存在 后来的规定是对前面法律的变更或者修改,这是同其他法律的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