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婚内出轨大概多长钱 侦察抓出轨一般多长费用

在日常生活中,私家侦察(1)一直是披着神秘面纱的存在,大家对其既认识又生疏 。作为一个舶来品,私家侦察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仅有短短三十年 。一直以来私家侦察这一职业并未被我国官方所认可,其所开展的调查业务是否触犯我国刑事法律存在一定争议 。本文试从刑事实务视角,对私家侦察调查行为的法律定性争议进行厘清和分析 。
一、私家侦察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及法律地位
(一)由机构到公司,私家侦察在夹缝中求生存
在我国,私家侦察的出现始于20世纪90年代 。初期的私家侦察性质机构,常以安全事务调查所、民事事务调查所、社会经济事务侦察所等名义存在,业务范围涵盖民事、经济纠纷受理、债务追索、亲友查找、个人隐私调查等方面 。由于这些经营业务缺乏相关法律依据,部分业务范围与现有国家司法机关职能分工相冲突,开展业务的一些手段违背法律规定,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为此,公安部于1993年9月7日发布《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察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下文称1993年《通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私人侦察所性质的民间机构,并对现有私人侦察所性质的民间机构进行清理和取缔(2) 。
在国家的严肃打击之下,私家侦察机构纷纷改头换面,通过注册公司的方式化身为各种各样的调查公司或咨询公司(下文简称私家侦察公司)继承存在于我国各大中城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众在资金信用、夫妻忠诚度、知识产权、寻人寻址找物等方面的调查取证需求持续增长,而相关国家机关运用公权力进行调查取证的范围又十分有限,私家侦察公司提供的调查取证业务正好能填补这一空白,因此,尽管处于法律灰色地带,但私家侦察公司仍在我国得到了稳步发展 。
(二)私家侦察公司开展的调查业务及其行为模式
在详细开展的业务方面,由于这些私家侦察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往往将经营范围定位在法律咨询、商务调查、市场调查、知识产权咨询、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商业调查服务、婚姻信息咨询、安全系统监控、网络安全信息咨询等方面,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加之实际开展的业务中确实包含部分正当合法业务,导致实务中对这类公司的合法性认定带来了一定困难 。
尽管包装形式多样,但私家侦察公司实际开展的经营项目仍以婚外情调查、找人寻址、手机信息查询、代人讨债等传统业务为主,其中更是以婚外情调查、找人寻址为代表的调查业务为核心 。实践中,这类调查业务的详细行为模式是:委托人(客户)先与私家侦察公司签订相关委托调查协议,然后由委托人提供被调查人的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住址等基础信息,再由私家侦察公司指派详细的调查员(外勤人员)通过采取车辆定位、跟踪蹲守、偷拍照片、偷录视频、查询被调查人开房记录、通话记录等方式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获取的相关信息经整理打包后提供应委托人,完成调查任务 。
私家侦察公司在调查权上的先天不足,决定了其在实施上述调查行为时不可避免地需要借助定位、跟踪、偷拍偷录等非法手段 。而无论是其调查过程还是结果,也都必然会在不同程度上对公民个人隐私领域造成侵害 。因此,在国家持续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的大背景下,对私家侦察公司调查行为性质的认定从行政层面上升至刑事层面,成为必然 。
二、我国刑事司法实务中对私家侦察调查行为的定性
在刑事法律层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相关规定经历了从无到有、再到不断修改与完善的过程,相应的,刑事实务中对私家侦察调查行为的性质认定也由模糊不断趋向明确 。
(一)刑法修正案(七)施行之前,我国对此类调查行为缺乏详细法律法规进行规制,是否构成犯罪存在争议
刑法修正案(七)施行之前,我国针对商务调查行为并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对公民个人隐私保护亦缺乏刑法层面的详细规定,因此,私家侦察开展的调查活动是否构成犯罪存在争议 。一种观点主张私家侦察从事的调查活动构成犯罪 。理由是私家侦察机构或公司以企业经营的形式对外从事调查活动,调查过程通常伴随着跟踪、偷拍等非法方式,不仅会对被调查人的个人隐私造成侵犯,而且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理秩序,具有现实和潜在的社会危害性,应认定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私家侦察机构或公司的调查行为源于委托人的委托,法律并不禁止委托人自行行使调查权利,当然也不应禁止委托人将该权利委托给这些机构或公司代为行使,故私家侦察的调查行为缺乏刑法意义上的可界定性,不应认定为犯罪 。另外认为,私家侦察的调查行为并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也不应构成非法经营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