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救助金10万元!聊城中院院长刘延杰节前慰问困难当事人

采访人员李怀磊通讯员王希玉任天一
9月8日 ,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延杰 , 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昌文赴高唐县姜店镇潘庄村 , 为困难当事人朱某、潘某送去司法救助金10万元 , 并致以亲切的慰问和祝福 。 高唐县委书记杨新胜一同来到现场 , 代表县委县政府送去慰问 , 协调帮扶救助事宜 。
发放救助金10万元!聊城中院院长刘延杰节前慰问困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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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4日 , 王某驾驶的轮式拖拉机与朱某、潘某驾乘的电动三轮车相撞 , 造成潘某死亡、朱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 法院经审理 , 依法判决王某赔偿朱善玲、潘某各项费用共计455046.73元 。 王某赔偿5000元后 , 再未进行赔偿 。 法院经查控 , 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
朱某现已66岁 , 体弱多病 , 在丈夫去世后生活失去了经济来源 。 其子于2018年患脑梗死 , 生活不能自理 , 被评定为二级残疾 , 目前已无法行动 , 只能卧床 。 因需要在家照顾患病儿子 , 朱某无法外出工作 , 母子二人的生活陷入极度困难之中 。
在了解到朱某的家庭状况后 , 聊城中院党组高度重视 , 经研究决定向其发放10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启动联动救助 , 将该案报送至省法院 , 为其申请10万元司法救助金 , 以更大程度解决母子二人的困境 。
活动中 , 刘延杰向朱某母子致以亲切的关怀和慰问 。 他表示 , 对于朱某家庭遭遇变故深感同情 , 相信在党的领导下 , 法院和政府会共同帮助其一家渡过难关;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 , 穷尽执行手段 , 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赔偿义务 。 他还鼓励朱某 , 今后要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 , 走出阴霾 , 战胜困难 。
发放救助金10万元!聊城中院院长刘延杰节前慰问困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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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授人以鱼 , 更要授人以渔 。 刘延杰和杨新胜共同表示 , 下一步 , 会积极协调当地政府部门做好帮扶工作 , 为朱某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 , 努力帮助其救治病患 , 从根本上解决其困难 。
发放救助金10万元!聊城中院院长刘延杰节前慰问困难当事人】多年来 , 聊城中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 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 , 注重关心关爱困难群众 , 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 以司法救助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 用司法关怀温暖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