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猪日剧被整改背后:游走法律、商业化失败 字幕组的双重窘境

猪猪日剧被整改背后:游走法律、商业化失败 字幕组的双重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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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 猪猪日剧字幕组在微博上公告:将按照法律法规 , 即日起对网站及所有影视相关内容进行整改、删除、关闭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丨陈怡帆潘俊文实习生陈鹏多李霜霜
编辑丨郭宇
近日 , SUBPIG猪猪日剧字幕组(以下简称“猪猪日剧”)发布声明称 , 应有关部门要求 , 按照法律法规 , 猪猪日剧将对网站及所有影视相关内容进行整改、删除、关闭 。 今后将以资讯、新闻类内容为主 。
猪猪日剧被整改背后:游走法律、商业化失败 字幕组的双重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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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 , 字幕组在互联网上分享和传播了大量带有中文字幕的海外影视作品 , 组织活动也越发标准化 。 除猪猪日剧外 , 不少字幕组试图走上了商业化道路 , 通过贴片广告、网站合作等渠道进行盈利 。 但在商业化过程中 , 字幕组仍然面临版权等法律风险和重重困境 。
因爱好加入字幕组
行业玩家增多 , 出现恶性竞争
字幕组(Fansub)一词通常是指由粉丝等为外语视频配上本国字幕的民间组织 。 《南方周末》曾报道 , 早在2000年左右 , 国内就出现了专注于翻译日本动漫方面的字幕组 。 此前 , 国内民众主要从电视台和影碟中收看外国影视作品 。
2001年后 , BT(BitTorrent , 一种内容分发协议 , 通过让用户充当网络转发点来提供大型文件的点对点共享)技术发明与网络带宽增加 , 中国大众步入线上观影时代 , 字幕组开始大量涌现 。 专做日本电视剧与日本电影的猪猪日剧、日菁字幕组和此后知名的“人人影视”字幕组均在这一时期成立 。
猪猪日剧被整改背后:游走法律、商业化失败 字幕组的双重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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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步入线上观影时代后 , 字幕组开始大量涌现
猪猪日剧被整改背后:游走法律、商业化失败 字幕组的双重窘境】红星新闻采访人员采访多名字幕组成员后发现 , 字幕组内部分工明确 , 有较为完善的工作流程 。 一般而言 , 当国外影视作品发布或播出后 , “片源”人员会通过代录等方式获取视频并分发给制作人员;“翻译”则在拿到片源字幕后译出文本;“校对”人员则对翻译文本进行修改润色 , 随后交与相关人员制作时间轴 , 确定文本与视频的对应关系 。 最后 , 经过“特效”人员对字幕字体等进行修饰后 , 字幕组便能直接压制并在各类网站上发布国外影视剧 。
多名受访对象表示 , 想要加入字幕组通常需经过相关测试 。 据猪猪日剧的翻译刘某介绍 , 她进组的测试是听译10分钟左右的日语新闻视频 , 通过后先被安排在新闻组翻译资讯 , 而要转入影视组翻译日剧前 , 需再经过一轮测试 。
不少采访对象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 其加入字幕组的主要原因是喜爱国外影视或综艺 。 国内某知名日本综艺字幕组的校对潘某说 , 她2014年进组时 , 日本综艺在国内还非常小众 , 片源稀缺 , 出于个人喜好 , 她选择了加入字幕组 。 “周围有些小伙伴也想看(日综) , 但他们不会日文 。 我就想把它翻译出来 , 分享给自己周边的朋友 。 ”但喜好并非成员加入的唯一理由 。 “这类似于一个studygroup(学习小组)” , 君某说 , 她加入字幕组更多是为了学英语 , “翻译后的稿子会被批改得非常仔细” 。
据了解 , 字幕组的成员多为在校学生和刚参加工作的社会人士 , 有较多自由时间 。 据潘某介绍 , “因为做字幕非常花时间 , 尤其我们做日本综艺 , 工作量跟电视剧和动画片相比 , 基本上要翻起码两三倍 。 ”不同字幕组翻译一个视频的时间往往会因为题材与组内自身要求而产生差异 。
刘某表示 , 去年她跟一部日剧时 , 一集每40分钟的视频会被分给3-4个翻译 , 每人负责十几分钟 , 快的时候当天就能出稿 。 而潘某组所翻译的日本综艺节目体量大而复杂 , 一期日综节目里 , 一名翻译只需负责译23分钟的内容 , 但通常需耗费5到6小时 , “因为我们组比较休闲 , 所以不会要求当天就得做完 , 做一个礼拜都没关系 。 ”
字幕组的有多少成员与其关注领域有关 。 因为小众 , 潘某所在字幕组的内部人数长期维持在40人上下 , 年年有人员流动 。 而刘某所在的猪猪日剧仅影视组就有80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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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网络
潘某认为 , 进组人数和发布视频数量成正比 。 就日本综艺而言 , 用户基数小 , 可转化为组员的人数有限 , 如有更多人观看 , 才会有更多人进组 。 其次 , 她表示 , 用户喜爱程度也是契机 , 她所在字幕组的作品一般在B站等视频网站上传 , 后台数据显示 , 一些观看门槛较低的作品会在平台上得到更多播放 , 这些流量较高视频出现的时期 , 想要进组的人数也会相应增加 。 此外 , 潘某介绍 , 随着平台与流媒体发展 , 日综中的搞笑艺人也逐渐积累起一定的粉丝群体 , 这使得她所在字幕组的任务减轻 , “早年我们不翻大家就没得看 , 但现在看的人多了 , 新出现一些字幕组也会去翻译有些档 , 我们就没有必要再去翻 。 ”
不过 , 在众多字幕组并存的现实下 , 恶性竞争与翻译质量差的情况难以避免 。 潘某表示 , 曾有其他字幕组成员潜伏在内部群 , 把没有翻译完成的字幕盗取出去 。 据信息时报报道 , 2005年 , 日菁字幕组就曝出过被猪猪日剧抄袭的事件 , 经会员举报后查证发现 , 日菁版《龙樱》第二回与猪猪版《龙樱》第二回的后半部分字幕雷同 。 日菁字幕组调查发现 , 是《龙樱》的一位翻译一稿多投 , 先给了猪猪日剧再给日菁字幕组 , 后经校译部分字幕仍存在明显雷同 。
长期处于灰色地带
转录日本影视综 , 传播涉嫌侵权
对于字幕组而言 , 并非所有片源均能免费获得 。 购买片源 , 是字幕组的一大主要开销 。
在一个偶像字幕组的冯某告诉采访人员 , 一般组里会筹款买片源 , 此外每个组都会有几个“金主”粉丝 , “他会什么都买 , 比如他买了蓝光碟 , 那就贡献出来我们扒一份翻译 。 ”
多名受访者表示 , 一般节目 , 他们会直接去日本电视节目的流媒体平台上“扒”片源 。 此外 , 日本有数字电视台 , 只需交纳电视费 , 便能在电脑上收看日本电视 , 从而将电视内容转录为视频 。
潘某表示 , 除去组内成员在日本代录的片源 , 还有极少数的电视台未播影像需要去网上购买 , 组长们一般会自己出钱支付这部分费用 。 “钱也不会特别多 , 基本上半小时或者一小时的视频 , 需几块钱或者几十块钱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在某购物平台上检索发现 , 很多店家都提供了录制服务 , 以地区为主要影响因素 , 半小时的定价在4元到8元间不等 。
冯某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 在日本录制电视节目“自己看”并不违法 , 但将其私下翻译并传播“就违法”了 。
根据日本《著作权法》第27条规定 , 著作权人享有翻译的排他权 。 同时该法第30条第1款还规定 , 在有限的范围内 , 为了本人使用、家人使用、或其他类似使用的目的 , 而再制作有著作权的作品 , 将不被视为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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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字幕组翻译字幕文件的行为涉嫌侵犯该法第27条中保护的翻译权 。 同时 , 字幕组将字幕上传到网络和有共同兴趣爱好的网友共享 , 也难以被认定为有限范围内的合理使用 。
此外 , 日本《著作权法》第23条第2款还规定 , 著作人享有使用接收设备公开传播其被广播或有线广播的著作物的专有权 。 这意味着 , 转录日本的影视剧或综艺节目还涉嫌侵害著作人的公开传输权 。
另一方面 , 字幕组的行为同样要遵守中国法律规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 , 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外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 该法第十六条还规定 ,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 , 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 , 并支付报酬 。 这说明 , 外文字幕的著作权人享有翻译权 , 意味着即便将字幕翻译成另一种文字 , 同样需要得到授权 。
不过 , 我国《著作权法》也规定了合理使用的情形 , 比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 , 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 。 因此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在不少海外影视剧中 , 字幕组会在影片中内嵌“仅用于个人学习 , 不能作为商业用途”“请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等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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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幕组的免责声明
然而 , 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告诉红星新闻 , 字幕组在制作字幕前后附上的“免责声明”并不能免除其在版权问题上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