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宣传部|济南市民族医院荣获“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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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民族医院被山东省委宣传部、统战部、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授予“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是山东省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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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宣传部|济南市民族医院荣获“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近年来,该院始终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深刻理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医疗主体责任及医疗服务工作的关系和内涵,以“坚持创新、发展民族特色”为目标,以“为少数民族同胞的健康服好务”为本,立足民族医疗这个根本,突出民族医院这个特色。作为山东省唯一的民族医院,该院始终坚持民族特色,传承民族医药文化,发展民族医疗事业,为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健康水平,推动当地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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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医院将一如既往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策划好、开展好,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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