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院长|【戏话闲言】病入膏肓“原院长”

中国新闻网近日报道,广西藤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卢某德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卢某德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医用耗材、检验试剂、药品采购以及货款结算的过程中,为供应商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现金贿赂共计人民币4036.2万元。
原院长|【戏话闲言】病入膏肓“原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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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院长”所在单位,是专给人治病的。可惜,他自己病了,甚至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非但他的单位治不了他的病,连他本人也根本不以为病,更不想“治病”。原来,他得的恰是好多公仆都乐于得的“腐败病”,且觉得此“病”染身,非常“幸福”;要知道,某些无权无势的百姓,即使幻想能染上此“病”也无法如愿——因为他们根本就没资格哇!
报道说,“原院长”“利用其先后担任藤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医用耗材、检验试剂、药品采购以及货款结算的过程中,为供应商谋取利益,多次在医院附近及其办公室内等地非法收受徐某刚、李某、吴某高等10人送给的现金共计人民币4036.2万元。”看来,这项奇妙的巨额“福利”,与工作努力与否无关,与学历、资历也无关,与本人工作能力更加无关,仅仅与他手中掌握的权力以及他心中的贪婪程度密切相关。
这么多的钱财争着抢着涌进他的怀抱,连“伸手之劳”都免了,有权的神奇真不是一般平民百姓能够想像的。而他也仅仅是不发达省份的一个县医院的院长而已,论官阶还远未达到“芝麻官”的级别,而“好处”竟然如此之肥,穷人哪里会估猜得到呢。怪不得有些比他官大的例如市级、省级甚至更高级别的贪官们,案发后被查抄到的赃款往往数以吨计、赃物都需重卡装载哩。有道是:
原院长|【戏话闲言】病入膏肓“原院长”】病入膏肓“原院长”,受贿不止进牢房;腐败顽疾太凶恶,多少“公仆”遭毁伤。 其实,对于公仆来说,腐败也非不可防治之症。处方很简单:一须自律,二靠监督。要命的是,这位“原院长”,贪婪之心早已驱跑了自律的念头,而医院上下乃至县里上下又缺少必要而有效的监督,待到他踏上了腐败之路,就只顾狂奔而根本不想刹车也刹不住车了。
社会尤其是官场的腐败病,不是医生或医院就能防治得了的,还须一系列的反腐败综合举措才能狠煞锋芒。这其中,法治的威力不可或缺。(吴之如·文并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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