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财务室存放医疗器械产品 海南一医疗器械公司被罚1万元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26日消息(采访人员 蒙健)因在其财务室存放医疗器械产品,涉嫌擅自设置医疗器械储存仓库,近日,海南省药监局依法对海南省恒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处罚款1万元。
据介绍,7月27日,海南省药监局对海南省恒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财务室存放医疗器械产品,但该地址在此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没有登记。
经执法人员调查,自2021年6月至7月期间,海南省恒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办公场所财务室存放涉案的医疗器械,该地址在该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没有登记,涉嫌擅自设立库房储存医疗器械。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公司对涉案医疗器械进行了封存,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南国都市报|财务室存放医疗器械产品 海南一医疗器械公司被罚1万元】 海南省药监局认为,海南省恒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擅自设立库房储存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跨行政区域设置库房的,应当向库房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因该公司属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检查期间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提供证据材料。对此,海南省药监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