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门诊慢性病”可随时申报

本报讯(采访人员 于晓霞)随时申请,随时受理,随时鉴定。12月14日,采访人员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取消门诊慢性病申报时间等限制,并将慢病患者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服务。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该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优化门诊慢性病申请与鉴定流程,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优化服务后,门诊慢性病所有病种实行随时申请,随时受理,随时鉴定。同时,实行“长处方”报销政策。符合条件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待遇享受期内,根据病情需要,经诊治医生评估后,患者用药量可放宽至3个月。门诊慢性病由目前的“月限额”改为“季限额”;特殊情况下,办理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在就医地每月可带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慢性病用药。
申报|“门诊慢性病”可随时申报】 据了解,从2018年8月开始,门诊慢性病资格可以在具备鉴定资格的定点医院直接认定,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费用实行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