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痉挛|临床麻醉危机处理标准操作流程:支气管痉挛

十七、支气管痉挛
1.诊断
(1)气道压增高或压力控制通气下潮气量减少。
(2)呼气性喘鸣(严重支气管痉挛几乎无气流时听不到喘鸣),呼气时间增加。
(3)SPO2降低。
支气管痉挛|临床麻醉危机处理标准操作流程:支气管痉挛】 2.处理
(1)确保供O2与通气,100%FiO2、手控通气;通过听诊和气管吸引排除气管导管问题如主支气管插管、导管弯折、黏液堵塞等。
(2)轻、中度支气管哮喘时,去除气道刺激因素,吸入麻醉药增加麻醉深度(无低血压情况下) ,喷吸β-受体激动剂(需要时10min后可重复):给予沙丁胺醇 4~8揿。
(3)如支气管哮喘无缓解,可给予以下措施:
1)静脉给支气管扩张药:氨茶碱5mg/kg静脉注射,维持量为0.5~0.8mg/(kg·h);肾上腺素0.1μg/kg静脉注射,维持量为10~25ng/(kg·min)(根据心率、血压及支气管扩张反应调节剂量)。
2)激素:甲强龙100mg静脉注射。
3)高效通气(使用呼吸机)。
4)必要时停止手术,患者转送ICU监护。
摘自《围麻醉期操作决策与管理规范》
主审:曾因明 张励才
主编:鲁显福 郭克芳 吕毅
副主编:王宇 左六二 高晴云
史学功 王翠云 曹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