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案底几年可以撤销

【打架案底几年可以撤销】案底就是指司法部门对违反规定人或违法犯罪行为、被告或犯罪分子,以前违反规定或刑事犯罪的纪录,一般对于违背突发事件应对处罚法或刑诉法的个人行为的档案资料备案,而该档案资料一般储放至公安机关储存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要求:殴打别人的,或是故意伤害罪别人身体的,处五日之上十日下列拘留,处以二百元之上五百元下列罚款;剧情比较轻的,处五日下列拘留或是五百元下列罚款 。别的比较严重剧情处十日之上十五日下列拘留,处以五百元之上一千元下列罚款 。《刑法》第234条要求:故意伤害罪别人身体的,处三年下列刑期、拘留或是管控 。犯前述罪,致人受伤的,处三年之上十年下列刑期;致人死亡或是以尤其残酷方式致人受伤导致比较严重残废的,处十年之上刑期、有期徒刑或是死缓 。打架斗殴进公安局是不是留案底,要依据解决的結果来区别,假如被公安部门给予行政许可或追责刑事处罚,就理应有有关违反规定或刑事犯罪纪录,就所谓案底;假如仅仅結果轻度,仅仅批评教育,也就不容易所谓的案底 。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别人的,或是故意伤害罪别人身体的,处五日之上十日下列拘留,处以二百元之上五百元下列罚款;剧情比较轻的,处五日下列拘留或是五百元下列罚款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处十日之上十五日下列拘留,处以五百元之上一千元下列罚款:(一)结伙殴打、损害别人的;(二)殴打、损害伤残人、孕妈妈、不满意十四周岁的人或是六十岁之上的人的;(三)数次殴打、损害别人或是一次殴打、损害多的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