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葛庆被军队打照片 新乡市十大黑帮老大排行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含忠(别称李玉明),男,1963年4月19日出世,汉人,初中毕业,系鹤壁市天祥家居建材市场主管,住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小庄村3号院 。涉嫌寻衅滋事于2008年3月22日被鹤壁市派出所刑拘,涉嫌机构、领导干部、报名参加黑势力特性机构、寻衅滋事违法犯罪于2008年4月25日被鹤壁市派出所山城区大队拘捕 。现羁押于鹤壁市拘留所 。
辩护律师张俊杰,河南省千业刑事辩护律师法律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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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韩灵枝(别称韩枝丫),女,1963年10月11日出世,汉人,初中毕业,系鹤壁市天祥家居建材市场财务会计,住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小庄村3号院 。涉嫌寻衅滋事于2008年3月23日被鹤壁市派出所刑拘,同一年4月19日被鹤壁市派出所山城区大队取保侯审 。2008年6月24日被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取保侯审,同一年12月五日被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取保侯审 。
辩护律师王长奇,男,北京浩光刑事辩护律师法律事务所 。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帝国正,男,1949年4月20日出世,汉人,初中毕业,农户,住鹤壁市淇滨区上峪乡西柴厂村2号院 。涉嫌寻衅滋事于2008年3月22日被鹤壁市派出所刑拘,涉嫌机构、领导干部、报名参加黑势力特性机构、寻衅滋事违法犯罪,于2008年4月25日被拘捕 。现羁押于鹤壁市拘留所 。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韩文明行为(别称韩语涛),男,1982年1月11日出世,汉人,高中毕业,待业,住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中窑头村 。涉嫌寻衅滋事于2008年3月25日被鹤壁市派出所刑拘,涉嫌机构、领导干部、报名参加黑势力特性机构、寻衅滋事违法犯罪于2008年4月25日被拘捕 。现羁押于鹤壁市拘留所 。
原审被告人韩利军(别称韩小闯),男,1967年11月24日出世,汉人,初中学历,待业,住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中窑头村 。曾因犯盗窃罪于1987年二月24日被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涉嫌寻衅滋事于2008年3月22日被鹤壁市派出所刑拘,涉嫌机构、领导干部、报名参加黑势力特性机构、寻衅滋事违法犯罪于2008年4月25日被鹤壁市派出所山城区大队拘捕,患病于2008年6月3日被取保侯审 。2008年6月24日被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取保侯审,同一年12月3日被鹤壁市 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取保侯审 。
原审被告人丁爱军(外号黑孩儿、老黑),男,1973年6月18日出世,汉人,中学肄业,待业,住鹤壁市鹤山区新乡市集乡曹家村 。曾因犯抢夺罪于1994年被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检察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2002年二月10日出狱,因偷盗于2004年8月被收容教养一年 。2006年9月因寻衅滋事被收容教养一年 。涉嫌寻衅滋事于2008年二月28日被鹤壁市派出所山城区大队刑拘,同一年4月3日被拘捕 。现羁押于鹤壁市拘留所 。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审理的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控告被告人李含忠机构、领导干部、报名参加黑势力特性机构、寻衅滋事、逃税,被告人韩灵枝、韩利军、丁爱军、帝国正、韩文明行为报名参加黑势力特性机构、寻衅滋事一案,已于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做出(2009)山刑初字第花了7天时间刑事判决,裁定:一、被告人李含忠犯机构、领导干部黑势力特性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罚款45000零元;决策实行有期徒刑六年,并罚款45000零元;二、被告人韩灵枝犯报名参加黑势力特性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决策实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三、被告人韩利军犯报名参加黑势力特性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决策实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四、被告人丁爱军犯报名参加黑势力特性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决策实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五、被告人帝国正犯报名参加黑势力特性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策实行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六、被告人韩文明行为犯报名参加黑势力特性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策实行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判决后,被告人李含忠、韩灵枝、帝国正、韩文明行为以“一审判定不正确、客观事实不清、无证据、没罪”为由明确提出上告 。我院审理后依规构成仲裁庭开展案件审理 。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准许,增加审理期限一个月 。已经案件审理结束 。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含忠犯组织协调黑势力特性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偷税罪、韩灵枝、韩利军、丁爱军、帝国正、韩文明行为犯报名参加黑势力特性组织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原审评定一部分客观事实不清,无证据 。经仲裁庭评定,并经我院审理联合会探讨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要求,判决以下:
一、撤消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2009)山刑初字第花了7天时间刑事判决;
二、送回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再次审理 。